?一、制定背景
為深入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的指導意見》(國發〔2024〕3號),壓縮企業變更環節與時限,推動政務服務提質增效,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。
二、適用范圍
四川省范圍內的公司、非公司企業法人、合伙企業、個人獨資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業務。
三、涉及辦理事項
企業(含公司、非公司企業法人、合伙企業、個人獨資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、各類分支機構)變更登記;印章刻制備案;企業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;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信息變更;醫保單位參保信息變更登記;銀行基本賬戶信息變更預約;稅務登記信息變更等7個事項。
四、實施單位
各級市場監管、稅務、公安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醫保、住房城鄉建設(公積金中心)、銀行等部門。
五、工作目標
按照辦事方式多元化、辦事流程最優化、辦事材料最簡化、辦事成本最小化原則,將企業信息變更涉及的7個事項整合為企業和群眾視角的“變更一件事”,通過跨部門數據實時推送,實現各環節并聯辦理,避免重復申請、重復提交、重復審核,大幅減少辦事環節、申請材料、辦理時間和跑動次數。
六、具體措施
(一)市場監管部門(登記機關)指導企業按市場監管總局頒布的最新版《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》《市場主體登記文書規范》及《辦事指南》提交材料。對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6個工作日內辦結變更登記。登記完成后將變更結果信息(預約信息)共享給公安、人社、住房公積金、醫保、銀行、稅務等部門或機構,待相關部門完成業務變更(預約)后將部門反饋的辦理結果信息推送至省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。
(二)公安部門根據企業變更登記結果信息,于1個工作日內將印章刻制預約信息分發至企業勾選對應刻章單位,由后者與企業達成刻章意向后于1個工作日內完成印章刻制并將刻制信息在公安印章系統備案,期間無需企業單獨申請及提交營業執照等材料。
(三)人社部門根據企業變更登記結果信息,同步變更其企業社會保險參保信息,在1個工作日內為企業辦理社會保險參保信息變更,無需企業單獨申請及提交營業執照等材料。
(四)住建部門根據企業變更登記結果信息,按照企業勾選對應繳存公積金中心,由繳存公積金中心變更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信息,在1個工作日內為企業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信息變更,無需企業單獨申請及提交營業執照等材料。
(五)醫保部門根據企業變更登記結果信息,同步變更其醫保單位參保登記信息,在1個工作日內為企業辦理醫保單位參保登記信息變更,無需企業單獨申請及提交營業執照等材料。
(六)銀行機構根據企業變更登記結果信息,在1個工作日內將基本賬戶變更預約信息分發至企業勾選對應銀行網點,后者主動聯系企業并在5個工作日內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到網點完成基本賬戶信息變更。
(七)稅務部門根據企業變更登記結果信息,同步變更其稅務登記信息,在1個工作日內為企業辦理稅務登記信息變更,無需企業單獨申請及提交營業執照等材料。
七、咨詢電話
028-86155303
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八部門關于印發《四川省企業信息變更“一件事”實施方案》的通知?